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 李强主持会议

30.03.2017  21:53

  交汇点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完成预定各项议程后,于3月30日下午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批准了南京等市报批的5件法规。会议决定接受蒋定之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张雷辞去省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蓝绍敏为省政府副省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案,李强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依照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把省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全省上下积极投身“两聚一高”新实践,凝聚起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强大力量。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认真贯彻这一决议,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凝心聚力推动省党代会“两聚一高”决策部署的落实。

  会议强调,本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有关方面要开展集中宣传,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权威解读。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代表结构改善、素质提升,地方国家政权建设得到有效加强,选举过程实现了风清气正,达到了预期目标。要以这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加强市县乡人大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市县乡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十三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任务繁重而艰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为抓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激发贫困地区发展动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确保如期实现到2020年省定标准以下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李强总结了会议议程,就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适应“两聚一高”实践需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实施正确有效监督,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两聚一高”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服务大局中树立良好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人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和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邢春宁,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陈震宁、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列席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

  3月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审议情况的汇报。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的委托,史和平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

  对于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草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同意办公厅和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修改建议,决定将修改后的决议草案、法规草案及南京等市5件报批法规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对于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会议要求法制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对于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将汇总整理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对处理情况的跟踪督查。

  会议听取了吕振霖秘书长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议程的汇报,要求各相关委员会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交汇点记者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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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