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8成符合条件流动人口领到居住证 可享14项同城待遇

08.07.2015  17:55

  中国江苏网7月8日讯 市公安局昨日消息,截至目前,我市已为48万人制作完成居住证,覆盖近八成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同时,基于省政府相关规定,我市完善了14项居住证配套待遇细则,通过提升居住证“含金量”,让外来人口享受同城待遇。

   全市居住证办理覆盖率达78%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居住,进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以及公平有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有效证件。该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一人一证,省内通用。2013年10月,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在全省各地全面铺开。

  我市的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12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就通过了《南通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次月,全市居住证首发式在市区紫东花苑举行。南通由此成为继苏州后,全省第二个试点居住证制度的地级市。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介绍,目前,我市共有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94万多人,其中,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有61万多人。经过3年多的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公安部门已制作完成居住证48万张,占符合申领流动人口的78%。这其中,有42万流动人员已经领到证件,其余6万张也正在加紧下发中。根据省相关规定,到今年底,我市将完成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

   流动人员凭证享受更多同城待遇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并非只是一字之差,从中反映出的,是从对流动人口的单纯管理到为流动人员服务的理念转变。王新认为,从这方面来看,居住证可以说是参与所在城市建设的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共享成果的一张重要凭证。

  江苏警方在全力推进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的同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根据省政府201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记者了解到,基于全省总体要求,我市还出台了“地方版”细则。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享受14项权益和公共服务,包括:随行子女接受学前、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入学,享有急难险困、重大疾病等临时性救助,申请办理车辆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交通乘车优待,参加劳模、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等。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持证流动人口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我市的保障房。我市发放居住证以来,已有9名流动人员申请到保障房。

   首次申领免工本费,办理应及时

  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按照管理办法,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就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虽然我市的居住证换发工作开展得较早,但是依然有不少流动人员不愿主动办证。“不少人觉得,暂时用不上就不用办。”崇川城东街道辖区内有流动人口约2万人,占辖区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城东派出所教导员朱云飞说,对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他们将服务前置,派出所民警与区派驻的户口协管员一起出动,在上门采集流动人员信息的同时,加大对居住证办理的宣传,并主动为其代办暂住证,免去了流动人员来去奔波之苦。

  目前,流动人口在江苏省首次申领居住证,是免收工本费的。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公安部门提醒流动人员及时办理证件,不要等到使用时才去喊“”。

  “流动人员不愿主动办理居住证,与这张证的使用率不够高也有一定关系。”王新呼吁在国家、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人社、卫生、房管等部门加强与公安的联动,拓展居住证应用范围,进一步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让流动人员享有更多同城待遇。

  (记者 王玮丽)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