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微信销售“笑气”案 两人涉非法经营罪被徐州经开检方批捕

16.06.2018  08:50

  6月14日,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全省首例微信销售“笑气”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胡某某。

  “笑气”是一氧化二氮、氧化亚氮的俗称。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张某某、胡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谋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向上家购买、向下家销售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共计10余万元。

  “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最早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笑气在医疗领域更多是以“吸入笑气镇痛装置”作为医疗器械来管理,医学麻醉用的笑气气瓶并不容易直接接触到,绝大多数笑气吸入滥用者使用的是装在微型钢瓶里的食品添加剂类笑气。因为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所以吸食“笑气”常见于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笑气”对人体产生的损伤是不可逆的,长期或过量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脑功能损害,甚至造成死亡。

  尽管“笑气”的“毒性”堪比毒品,但笑气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2015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笑气”列为允许的食品添加剂。同年,一氧化二氮也被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公安部、环保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卫计委、质检总局、铁路局和民航局等10个部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由安监等部门负责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其经营就需得到安监部门的经营许可并获取相关经营许可证,否则就涉嫌非法经营。

  徐州经开区检察院认为,二人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呼吁广大青少年,认清吸食“笑气”的危害,不要铤而走险,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