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写悔过书 检方认定其收养违规

17.04.2015  09:38

  昨天,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就之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南京虐童案进行了讨论。现代快报记者从浦口检方了解到,嫌犯李某某收养受害男童,并不符合收养条件。另外,事发后李某某写下道歉信。检方是否会批捕李某某,当场并未作出决定。

  检方邀18人参加听证会

  称此次收养是违规

  记者从浦口检察院了解到,昨天应邀前来参加听证会的共有18人,包括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和民政、教育、妇联、团委、学校、社区相关人员以及辩护律师等。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给大家回顾了案件基本情况,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受害儿童的生母是表姐妹关系。

  2013年6月,李某某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男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

  2014年6月以来,她因为教育问题,对受害男童有过打骂行为。

  2015年3月31日晚,李某某再次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男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男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

  男童养母写道歉信

  昨天李某某的代理律师也参加了这次听证会,在检察官介绍完案件情况后,律师拿出李某某写的道歉信,当场念给大家听。

  她在信中写道,“因孩子犯了一些小错,自己情绪一时失控,而将孩子打伤,事后我非常悔恨,并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孩子亲生父母的托付……我向孩子道歉,向孩子的亲生父母道歉,向孩子的养父道歉,向所有关心孩子的公众道歉,今后,我将用加倍的关爱来弥补我的过失,使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检方尚未决定是否批捕

  对于这起案件,参与听证的人员从各自专业和职业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一位法学专家表示,逮捕是保障刑事诉讼过程顺利进行的手段,适用逮捕措施应该从是否有妨碍诉讼的行为角度考虑,不逮捕并不意味着无罪。另外,该专家表示,整个案件的处理,一定要从对小孩最有利的角度来考虑。

  但一位社会学专家却表示,从警示、教育社会公众的角度出发,这起案件应该从严处理。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表示,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并建议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处理案件。

  检方综合了听证会的各方意见,绝大多数与会人员倾向于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均不适宜采取逮捕措施。浦口检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综合此次听证会各方意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什么案件要举行听证会?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审查逮捕听证会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审查逮捕案件,向诉讼当事各方及社会公开展示案情,就是否有逮捕必要,听取意见,并依法作出决定的办案方式。

  南京虐童案发生后,浦口检方立即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同时,还积极联合民政等部门研究处置方案,妥善安置、保护受害儿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方根据《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工作意见(试行)》召开了此次听证会。另据检方介绍,一般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是疑难、复杂的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开审查的案件,检方会举行听证会。(张玉洁)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