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座谈会在常州召开

15.05.2015  00:02

 

 

 

 

  为进一步总结交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验,5月11日,省环境应急中心在常州组织召开全省重点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座谈会。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督查中心负责同志,南京、常州、盐城市三地环保局分管应急的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辖市环境应急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环保厅胡和林副巡视员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省环境应急中心解读了环保部最新颁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34号令),南京、常州、盐城三地分别对今年当地发生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案例剖析,介绍了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经验做法,各省辖市环境应急机构负责同志交流各自环境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胡和林副巡视员充分肯定了各地环保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付出的努力,各地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经验积累。同时,他也指出,当前我省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突发环境事件的诱因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应急岗位的同志要不断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及时总结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二季度以后我省可能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各级环境应急部门要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地要充分认识本地区的环境风险特点和环境压力,结合各自工作重点,切实保障地区环境安全;二是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三是进一步指导督促环境风险源企业做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从源头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四是对于涉及饮用水源地、群众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各地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五是加快推进事后调查和损害评估工作,在事件处置完毕后,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