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突出管理创新 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步入新常态

14.12.2016  05:41

  今年以来,淮安市各级农机部门稳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2016年全市麦秸秆还田面积446万亩,还田率达95.3%,稻秸秆还田230万亩,还田利用率达51.2%。主要实现了三个提升:一是提升了装备结构,争取省级以上秸秆机械化利用农机装备购置补贴资金1.35亿元,推动面上新增80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分别达到2100台、2748台,累计保有量分别达到11748台、14161台,基本满足了作业需要;二是提升了技术路径,按照全市南北种植条件的差异,分地区开展秸秆粉碎、秸秆正(反)旋灭茬还田、铧犁深翻、犁旋一体等多种形式还田机具试验示范,铧犁深翻面积超过2万亩,路径的拓展有效打破了长期、大量还田的技术瓶颈;三是提升了作业质量,坚持规范作业,还田耕深要达到12厘米以上。推动麦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技术集成、稻秸秆还田和小麦机条播以及播后镇压集成应用,保证了水稻机插质量和冬季小麦播种质量。在秸秆机械化还田管理中,淮安市农机部门重点做好“三创新”工作。

  一、科学分配市辖区资金。2014年以来,按照省政府2014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省级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从2014年以来一直保持稳定(25元/亩,全市常年1.2亿元左右)。淮安市市辖区中的主要农业区包括淮安区、淮阴区、原清浦区(现合并为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等。年初资金分配重点保障淮安区、淮阴区两大农业区,具体分配按照省统计局确定的各地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还田省定目标任务、财力状况、201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采用因素法分配,由各区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包干使用。在夏秋两季分配中按照“夏季主攻还田,秋季适度还田”的思路,重点保证夏季使用。

  二、扎实做好全过程监管。一是作业前重点抓好项目申报审查和技术宣传培训。项目申报严格对照资金、面积和工作实际,确保资金使用和补助对象贴近县区需要。同时结合当地作业需求和技术特点,抓好机手技术培训,通过印发“公开信”、“明白卡”等形式确保各项政策熟记入心;二是作业中重点抓好动态跟踪监管和节点工作督查。抓住低留茬收割、秸秆切碎匀铺以及还田三个重要环节的动态跟踪监管,组织人力物力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督查和暗访式检查,真正做到全程管理;三是作业后重点督促做好第三方核查和项目资金监管。省级补助按照政策程序严格执行,确保将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给补助对象。逐级重点检查政策落实、作业面积、作业补助操作流程及资金兑付等实施环节的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工作推进进度,全面提升整体推进效果和实施水平。

  三、积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开展还田工作绩效评价,不但有利于补助工作落实到位,而且有助于提高工作实绩。今年是全省开展统一绩效评价工作的第一年,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项目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投入指标、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五个方面。淮安市将严格对照省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实地抽查、核查台账、电话抽查核实等程序,月底前完成市级汇总后报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确保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