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运政稽查部门保障有力 2015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井然

17.03.2015  11:04

为切实维护好春运期间的道路运输秩序,市运政稽查部门针对今年春运客流特点,在全市范围持续深入开展了春运道路专项稽查行动,重点强化了对“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营运及甩客、倒客、卖客等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截止3月15日,全市(含昆山)共开展联动稽查、联合执法或集中整治行动270余趟次,累计出动执法执勤人员5000余人次、执法车1200多辆次,共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运输案件1123起,其中“黑大巴”21辆次、“黑车”324辆次、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客运班车377辆次、违规经营客运包车138辆次;苏州市区共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运输案件415起,其中“黑大巴”10辆次、“黑车”92辆次、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客运班车134辆次、违规经营客运包车58辆次。整个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也未发生不规范执法或不文明执法事件。

本次春运道路专项稽查行动主要采取全市联动稽查、分区集中整治、加强联合执法、严查投诉举报等措施,全面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专项稽查工作总体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重点地区运输秩序平稳有序。一是车站源头管控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了安全督查活动,有力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大客车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增派执法力量,加大了对客运站及周边地区的执法巡查,严查非法营运、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并着力强化了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重点对节后夜间返程旅游进行了有力疏导。二是旅游景区整治成效明显。积极参与“2015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活动,对拙政园、狮子林等区域周边旅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规范旅游客车经营行为。三是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务区秩序良好。积极配合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苏州支队及宁沪支队切实加强对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营运车辆的执法检查,保障了高速公路运输安全、通畅。

(二)专项整治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一是整治行动贯穿春运全程。节前重点对大客车站外组客、旅游包车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节后重点疏导返程客流,严查客运班车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二是整治行动覆盖辖区全境各重点区域及重点路段。不仅全面加强了车站、旅游景区等窗口地区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而且在主要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务区、相关国省道沿线、重点居民小区周边深入开展了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相关违法运输行为。三是各运政稽查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吴中大队围绕吴中汽车客运站及周边路段,持续开展了客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相城大队重点维护高铁北站地区道路运输秩序,并对相城大道沿线大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游车揽客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吴江大队针对民工返乡和返程客流特点,开展了代号为“风雷”的系列整治行动;太仓大队运用执法信息指挥平台对大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出租车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精确打击;张家港大队对辖区内338省道、204国道沿线大客车非法组客“马路市场”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整治。

(三)联合联动稽查行动有声有色。一是开展了8次全市联动稽查行动,由市运政稽查支队统一指挥,各市(区)运政稽查大队同时参与,并联合公安交警、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苏州支队及宁沪支队,集中在重点区域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二是联合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苏州支队及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联合设置了7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做到各检查点每部门每班次至少2人在岗,实行24小时运作,重点检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是积极组织太仓、吴江等运政稽查大队全力参与“2015年泛长三角地区春运联动稽查”行动,并分别于2月4日、3月13日与上海交通执法总队进行联动稽查,加强异地同行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好长三角地区春运道路运输秩序。四是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与春运道路专项稽查紧密结合,联合公安、市容市政、工商、旅游等部门持续在城市窗口地区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合力,有力推动了春运道路专项稽查工作有效、有序深入开展。

(四)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扎实有力。加强双休日和夜间稽查值班力量,积极受理和查办来自各渠道的投诉举报案件,特别是对群众反复举报、社会影响恶劣或案情复杂的案件,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并主动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