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财政:稳物价惠民生 专项支持平价商店发展

06.01.2015  11:54

  为充分发挥平价商店惠民作用,2014年沭阳财政根据31家平价商店的考核验收结果,拨付平价商店运营补贴资金31万元;拨付平价商店考核奖励资金47万元,其中对4家考核验收为优秀的每家拨付奖励资金4万元,对8家考核验收为良好的每家拨付奖励资金2万元,对19家考核验收为合格的每家拨付1万元。此外,沭阳县财政局会同物价局不断加强对平价商店的价格监管。 

  一是实行定期考核制度。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苏价规【2014】1号文件精神,对平价商店在平价惠民、经营行为、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 

  二是实行相互评比制度。县物价局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平价店经营者,对平价店进行评比打分,相互学习找出各自的不足,通过取长补短,不断优化提升平价商店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定期召开平价商店专题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介绍各地平价商店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县平价商店建设管理更上一层楼。 

  三是建立巡查制度。为确保平价店经营质量,促进平价商店诚信经营,沭阳建立平价商店巡查制度,要求平价商店公开商店承诺书,公开市场价格对比表,公开价格降低幅度,公开价格投诉电话,同时,明码实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平价商店退出机制。在考核过程中,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平价商店,对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程序建议取消平价商店资格,并停发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缴已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