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税收收入115878亿元 增长4.8%

18.01.2017  14:31

  2016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1587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4.8%。这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减税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连续第四年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时期税收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在1月12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在GDP增速下降幅度不大的情况下,2016年税收收入增幅下降较多,实施减税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有力支持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且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对稳定经济增长和增强市场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其中,营改增试点不仅全年累计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确保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而且外溢效应凸显,在促进经济增长、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就业创业、社会诚信、国际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长远效应渐显,将会促进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进一步改善,促进市场秩序和运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促进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经济社会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王军表示,2017年,全国税务系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征税聚财力、改革强税促发展、便民办税优服务、科技兴税提质效、多方协税谋共治”的工作机制体系,确保完成各项税收改革发展任务。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做到“四个坚决”:坚决依法收好税,进一步完善收入管理体系,健全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研判,努力完成预算任务;坚决不收“过头税”,强化税收会计监督,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对于违规收“过头税”的行为不仅要坚决纠正,而且要坚决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坚决落实减免税,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新的减税措施,同时要加强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税收优惠办理手续,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坚决打击偷骗税,把“收、防、减、查”集成起来,努力保量更优质地完成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