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4个项目获“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

27.01.2016  17:5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苏建城〔2011〕258号),省人居奖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2015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进行了初审和现场考核。近日公示拟授予“江苏城市园林绿化探索创新实践——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等15个项目“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其中我市有4个项目,分别为“盐渎公园项目” 、“盐龙湖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城南新区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项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是反映江苏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单方面成就的最高奖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不断加快城乡建设步伐的同时,始终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把建设生态绿色盐城作为彰显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优化城市环境的重要目标,全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打造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宜居的美丽盐城。今年,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盐城市上报了10个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项目,有6个通过初审,最终“盐渎公园”等4个项目通过现场考核进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