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计生系统5个单位荣获“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6.03.2015  22:02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决定,命名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其中,我省卫生计生系统省中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太湖干部疗养院、南京鼓楼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5家单位被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这是我省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近年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进一步调动全系统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方面积极作为、勇于实践,有效推动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希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建设新江苏、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