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7.01.2015  09:57

  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李建平

  2014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陆续下发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文件。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江苏省财政厅今后一段时期将着重围绕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政府财力运筹能力

  一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必须单独编制,今后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不再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反映。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做好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关工作,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支出的项目,应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使用。三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社保基金外,限定用于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二、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

  一是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要及时公开经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全省县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应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公开,并逐步实现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各级征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和非税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税收入库管理,对故意混库侵占省级税收收入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

  四、硬化预算支出约束,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二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三是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可按规定统筹用于民生领域。

   五、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风险

  一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二是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并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市县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省级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