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19.11.2014  19: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即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近期,南京警方深入商家饭店、街头小巷、居民小区,大力开展宣传告知工作,为新规定的更好执行奠定基础。

  一是强化社会面宣传。在广场、街道、社区广泛悬挂、张贴禁放政策标语横幅,向居民群众宣传禁放政策规定,引导提倡安全、文明、环保意识。同时,积极依托网络微博、电台广播、户外大屏、报纸等宣传载体,宣传禁放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

  二是强化特殊场所宣传。通过召开各宾馆、饭店负责人会议,学习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认真解答与会人员的问题,确保对规定内容的熟悉了解。会上,警方与宾馆、饭店逐家签订《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承诺书》,落实其宣传告知、主动制止、报告违禁燃放责任。

  三是强化对特定群体宣传。积极协调民政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在新人领取结婚证、发放工商营业执照时,向当事人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一封信。通过“点对点”宣传告知,堵住违规燃放管理的死角漏洞,实现禁放宣传的全覆盖。

  四是强化违法行为的曝光查处。工作中,南京警方立足岗位职能,细化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发动治安、特巡、派出所,形成多警种联合巡查执法态势,对每一起查证属实的违规燃放案件都将严厉处罚,同时,联合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随警作战,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全面遏制违规燃放现象。(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