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积极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

25.12.2014  17:24
 

今年以来,镇江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已成功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1861件。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审查受理程序,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经济困难证明但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或属于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等类型的法律援助申请暂不进行经济困难审查,对劳动报酬和工伤类申请事项则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已为28名行动不便的农民工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二是完善便民体系。 积极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组织,在工青妇老残、高校、驻镇部队、看守所、监狱以及外来人员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申请代办点,实现“纵向到点、横向到面、点面结合、综合立体”的法律援助体系。积极借助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网上受理,有效提高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效率。

三是提升办案质效。 根据办案律师综合水平,建立拥有112名律师在内的专项律师资源库,便于做精、做细、做强农民工案件。同时,组织每名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参加一次庭审旁听,在撰写旁听心得的基础上总结农民工案件的经验和不足,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对农民工案件做到件件有回访,有效提升办案质量。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 与市中级法院、人社局、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系工作会议,交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市法援中心还与兄弟省市建立“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互相认可并进行异地协作。例如农民工刘某受雇于安徽某公司,在镇江工作时受到损伤,遂申请法律援助。市法援中心通过“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确认了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最终使刘某获得80余万元的赔偿。


编校:邵建新
来源:镇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