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租车为名骗车售卖涉嫌诈骗被逮捕

13.11.2015  08:12

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车,到期却不归还,且将车上定位系统拆卸,以低价将车售出或抵债。十几万元的汽车租出去,只收到1万多元的押金和费用,这让租车公司负责人欲哭无泪。让人吃惊的是,作案团伙利用这种伎俩作案多起。近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另外二名同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做进一步侦查。

 

团伙合谋异地租车

 

2天后人车一起消失

 

今年9月10日,靖江男子郭某、薛某、董某三人结伙,来到北京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郭某、薛某用个人身份证和驾驶证从该公司租得了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当场支付押金10000元,预交费用2925元,合同签完取到车后,两人即离开该公司。车辆驶离后,该租车公司通过GPS轨迹图看到,9月10日当晚,该辆轿车就出了昆明上了G60沪昆高速,途径贵阳时逗留了一段时间,最终在9月11日晚上到达靖江。

 

然而,9月12日2时33分左右,该公司设在天津市的GPS定位仪信息中心监测到,这辆帕萨特轿车上的一部GPS定位仪被拆除,信号丢失,被拆前显示的地点是在靖广线西侧,横港路北侧附近。该车上的第二部GPS安装的位置比较隐秘,一般只有汽修部的人知道,但是这部定位仪也在9月12日12时42分左右被拆除,被拆前显示地点是在广靖高速和江平路的交叉口。

 

之后,这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彻底“失联”,租车公司无法了解车辆的动向。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给租车人郭某、薛某打电话,但是对方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最后索性关机。

 

在多地租车公司诈骗 租来的车贱卖或抵债

 

其实,该团伙除了骗得昆明汽车租赁公司的一辆汽车外,今年9月9日,郭某、薛某还在上海某汽车租赁公司昆明分公司租了一辆斯柯达明锐轿车。2015年9月12日,犯罪嫌疑人郭某、薛某结伙又从云南某贸易有限公司租了一辆汉兰达汽车。三家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车上的GPS定位装置遭到人为拆除。

 

郭某、薛某将租来的车辆统一交由董某,随后董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帕萨特轿车和明锐轿车卖给收车人丁某,又以3.9万元的价格将汉兰达汽车出售,郭某分得赃款9000元,其余钱款则被他们用来还债。

 

2015年9月17日,北京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职工周某报案至靖江市公安局,靖江警方当日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薛某、郭某、董某等人有作案嫌疑,2015年9月28日,在云南省个旧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靖江警方在云南省个旧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

 

涉嫌合同诈骗罪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经审查得知,2015年8月份,郭某经薛某介绍认识了董某,随后合谋以租车为名进行诈骗,三人还制订了诈骗计划并进行详细分工,由董某寻找租车公司、出资垫付租车费用、联系销赃渠道,由郭某、薛某以租车名义骗取汽车。得手后,郭某、薛某、董某等人再将租来的车辆低价售出。

 

犯罪嫌疑人郭某与薛某等人制订详细的计划,与人结伙参与了诈骗行为的实施,郭某有帮助开车、联系销赃等行为,事后参与了分赃,因此犯罪嫌疑人郭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共犯。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同案犯薛某、董某现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二人犯罪事实做进一步侦查。

 

针对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多发的情况,办案检察官提醒从事汽车租赁的相关人员,在经营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在签订租车合同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进行全面调查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不能单凭租车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出租车辆。租车公司也应加强对租车消费者证件严格审核,系统完善各方面审核条例,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