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除了上同城找,还得听警方说

26.07.2017  13:23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租房市场也和南京的高温一样,火爆了起来。然而租房可是个“技术活”,不但要上网在海量房源中反复比较、挑选、甄别,还得实地现场考察,更要通读合同、谨慎签约,否则不仅可能惹上租房纠纷,甚至可能陷入租房骗局。 老房客私下骗租 新房客搬家受阻 张女士在网上选中了一户租房,自称房主的郑某带着张女士看了房。张女士表示对房屋满意,当即要与郑某签订合同。郑某收取了张女士三个月的租金及押金,并与其签订了合同。但郑某表示,自己搬家需要时间,让张女士半个月后再来收房。半个月后,当张女士带着郑先生给她的钥匙,来到该房屋准备入住时。该户竟有人在家,对方自称房屋产权人,其告诉张女士,郑某系之前该房屋的租客。郑某在合约期内未经其同意将房屋转租,收取了张女士的租金和定金。现郑某已搬离该房。张女士发现被骗,随即向幕府山所报警。 警方提示:在租房过程中,要确认合同签订方身份,是否有权将房屋出租。应当查看该房屋不动产权证、签订房身份证件等是否与合同及实际情况相符。避免中介、租客或者房主其他关系人假借房主名义,签订合同收取费用。签订合同的同时,留取证件复印件。如发现上当受骗应当及时报警。   预约看房先交定金 到达现场却遭爽约 在建邺区工作的闫先生想要租一套单位附近的公寓。通过某交易网站搜索,闫先生看中一间待租房屋。于是闫先生通过网站向其联系,表示想去看房。对方告知闫先生,自己在外地、回去一趟不容易,之前和别人约定看房,结果多次遭遇“爽约”。如果闫先生真心想要租房需要支付一笔诚意金。如果闫先生守约看房,无论最终是否租房都将退还。闫先生听后表示理解,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其支付宝打了500元的看房诚意金。到了约定时间,闫先生到达对方指定的地点,对方却始终没有出现。再联系对方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 警方提示:网上租房要在正规网站进行,不要亲信对方提前交付“诚意金”“定金”的要求。如产生交易,要通过网站支付流程进行,不要私下转账给对方。如现场交易时,应当签订合同,留取收条。 中介变更合同重签 真相竟是“被网贷” 刘先生在一家知名二手房论坛发帖,称自己租房却被骗贷:原本他在一家小型房屋中介公司“押一付三”租了一间房。谁知仅仅住了几天后,另一家房屋管理公司就以收购原中介公司为名,要求刘先生重签租房合同。新的中介公司要求刘先生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而房租缴纳得通过一个第三方APP支付。就在刘先生准备签约缴纳房租时,却发现所谓缴纳房租的APP实际上是一个分期贷款的APP。原来,中介所谓的“公司被收购”根本就是自导自演的骗局。他们以“扣押金”、“换门锁”和“降低房租”、“押一付一”、“免服务费”等方式威逼利诱刘先生重新签合同,骗取刘先生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进而利用这些信息在网贷平台贷款。骗子要求对方在APP上按月支付房租,实际上是在给骗子还贷款。 警方提示:“被网贷”的租房诈骗,是一类新兴出现的租房诈骗手段。因此租房者应通过正规房屋中介机构寻找房源,不可偏信非法中介便宜、服务费低等诱惑;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支付方式、金额、违约责任;第三,当中介组织索要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明确其使用范围,必要时签订额外的信息保密协议;第四,不慎遭受诈骗后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