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为种粮大户粮食收购开展“五项服务”

08.04.2015  12:57

随着农村土地集中流转的加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已在粮食生产中占有较高比重,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连云港市粮食局近日下文,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开展“五项服务”。

一是信息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采取举办政策讲座、座谈培训、设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服务指南、公布库点名单等,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粮食收购政策,明确权益与义务,卖“明白粮”;借助手机群发平台、网站公共发布等功能,及时推送行情变化、市场需求等信息,让粮食经营主体了解适销对路的粮食品种和市场价格,实现种粮收益最大化;积极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参加省内外粮食产销对口衔接活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连接销售通道。

二是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庭开展生产收购调查,了解农民出售意愿;开展“上门验质、田头验质”等服务,指导农民适时收割、适时销售,减少农民因出售达不到质量标准粮食的往返损失和收获损失;安排技术人员入户指导保管和储藏粮食,减少产后损失。

三是优先收购服务。积极推进粮食订单收购模式,优质优价,优先收购;采取发放售粮绿卡、开设绿色通道、开放专仓收购等方式提供售粮方便;有条件的库点采取预约收购、设点收购,对困难群体可采取上门收购等服务。

四是烘干整理服务。根据农民意愿,充分利用国有粮食企业的烘干条件,对农民交售的符合收购等级,但水分、杂质等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粮食,提供代烘干服务;优先提供整晒场地、风筛设备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民整理粮食,提等进级。

五是经营结算服务。利用仓储、设施、技术、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等有利条件,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开展代购代销、即购即销、代收代储等活动,促进区域产销衔接;针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交售的粮食多、资金需求量大的情况,提前做好资金测算,准备充足到位,并充分考虑到售粮者的资金安全等因素,开通银行转汇、网银结算、刷卡结算等资金结算方式。

通知要求,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购销、仓储、设施、技术等优势,组织国有粮食企业按区域划分,采取“一库一片、一所(库)十户(场)”联动的方式,主动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对接,建立信息档案,确立合作关系,定期组织联动,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农商联手、购销双赢”的经营思路,鼓励和引导粮食企业参与新型粮食规模化生产,建立平等信任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吸纳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为会员,建立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粮食信息网络,多渠道收集国内外粮食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服务于粮食流通的各环节、各类主体。(调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