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种植不应成为污染源 无锡新吴检察画好 “保生态保民生”同心圆

17.04.2023  10:43

  “种植葡萄要施很多肥,我们不知道会对河水造成这么严重污染。现在有了这个设施,我们能安心施肥、放心种葡萄了。”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河堰桥村排口智能井项目前,葡萄种植户李大姐给回访项目的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无锡鸿山是吴文化圣地,因独特的土壤及气候环境又有着“江南吐鲁番”美誉,孕育出国内享有盛名的“鸿山葡萄”品牌,种植规模5000多亩,成为了当地村民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特色种植产业带动了乡村振兴,但葡萄是喜肥作物,平均每亩每年要施加各类化肥总量约50公斤。此外,为防病虫害还会使用大量的治虫、除草农药,给绿色生态带来隐患。

  今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鸿山街道河堰桥村种植葡萄残留的化肥、农药、枯枝落叶等在浇水时或雨天顺着排水沟渠流入附近的伯河,对河流水质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葡萄种了,但河流脏了。既不能阻止村民施肥,又不能放任伯渎河继续污染,该如何解决这一“两难”问题?

  “能不能在葡萄田和伯渎河之间建一道阻隔?”1月下旬,新吴区检察院与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等开展磋商,对污染治理的方案、模式、选址等进行分析研判,建议由鸿山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污染问题全面整改提升。

  随后,根据检察机关、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会签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协助鸿山街道从生态损害赔偿金账户中申请10万元,用于建设河堰桥村排口智能井项目。

  该项目主要对农户排水沟渠进行了挖掘拓宽,改造成自然排水静置缓冲区域,用于临时存放葡萄农户种植排水,杜绝农业尾水直排流入伯渎河。同时,建设智能截流井一座,分时对排水口水流进行监测,通过智能化、一体化“清污分流”,既控制污水向地表水环境和市政雨水管道排放,同时也控制河湖等地表水进入污水系统,科学有效提高农业片区控源截污能力。这样既保护了伯渎河水质环境,又保障了葡萄种植产业发展,获得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

  “好钢用在刀刃上”。近年来,新吴区检察院创新生态损害赔偿司法实践,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实现对生态损害赔偿金科学管理、精准投放、高效实用。该院结合具体案件,对赔偿金用途予以细分,将非法捕捞的赔偿金用于增殖放流、污染河流的赔偿金用于河道修复、污染土地的赔偿金用于湿地修复建设,推动生态损害赔偿金效用“最大化”,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双赢”。

  “人民群众的期盼就是检察工作的发力点。我们将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把办案效果体现在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上,画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同心圆’。”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检察长丁宏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