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署做好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

19.08.2021  10:25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教育部秋季开学工作指导意见,8月18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向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疾控等部门,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本地区或从本县(市、区)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参加抗疫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提前14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21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开学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通知》要求,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的总体要求,县(市)负责制订县(市)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报设区市批准,并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设区市统筹制订其他地区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开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批次安排,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本人或同住人员有黄码或红码的,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通知》要求,持续强化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每日常规防护,学校要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推、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师生应随身备用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要全程配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加强校门进出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记者 王拓)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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