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埋安全隐患

08.04.2016  09:49

 

从高空“下放”的拖线板。葛芸摄

 

 

 日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中指出,市民如果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如不改正可处以200元罚款。此举旨在杜绝事故隐患,保障居民安全。

 

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楼梯口充电成了“风景”,有居民甚至高空“远程”给爱车充电。

 

现 象

 

楼道口充电成“风景

 

前天上午,记者走访虹桥新村、康宁明珠、新天地滨江花园、同康花苑等多个小区,发现居民在楼梯间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很普遍。

 

当天因为下雨,不少电动车“”进居民楼的楼道。上午10:30左右,住在桃园路上某小区的张女士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升到自家楼层,顺手拿起楼道里放着的充电器,准备给电动车充电。张女士说,小区内配套的车库需住户出2万元购买,且车库在地下一层,充电不方便。她和邻居没有买车库,而是将车放在楼道里充电。

 

一根根裸露的电线从20余米高空直拖到地上,任凭风吹雨打……我市南片的一个安置区内,不少充电板的电线从楼上居民家的窗户里面伸下来。“我们这里没有物业公司,电动车都是乱放的。”黎奶奶说,虽然小区有停车点,但配套设施满足不了充电需求,不少居民会把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内的楼梯间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充电。

 

市 民

 

远程”充电叫人心慌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一些小区的配套设施显得薄弱,尤其是部分老旧小区以及无物业管理的居民集中区。不少住户坦言,虽然在楼道里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但小区没有专门充电的地方,只好私拉电线,或者将车停在楼道里充电。

 

电线、插座裸露在外很危险,万一漏电、短路了怎么办?”家住同康花苑的小刘说,她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这一现象。

 

住在老小区的杨先生也有同样的担忧。他说,很多居民是下班后为电动车充电,到次日早上上班时再拔下电源,连续充电近10个小时。在这么长时间里,从天而降的电线随时可能出现漏电、触电的危险,这样的“远程”充电叫人心慌。

 

消 防

 

一个多月接4起电动车火警

 

3月23日,南环花苑一幢居民楼的楼道口,一辆电动车着火。4月5日凌晨1点,中天城市花园楼道内一辆电动车着火,等消防队员扑灭火苗时,电动车只剩下了骨架……记者昨天从市消防大队了解到,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接到4起有关电动车的火灾报警,其中有一部分跟电动车充电有关。

 

河南省禁止电动车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违者最高罚款200元,这一条例在我市会施行吗?市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暂未实施这样的条例,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等,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果由于电动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引发了火灾,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追究责任的。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烟气会很快封堵楼道的安全出口。高层住宅楼的楼道是疏散通道,一定要保持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