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让行救护车交通违法不受罚   

13.09.2015  08:42

  

  9月12日是“世界急救日”。据报道,南京市目前的急救知识普及率还不足1%,急救这样的概念仍然被人们认为是急救医生的“专属”。9月12日下午,南京市急救中心举办了一期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少市民在这里第一次学到急救知识。

  急救常识,你知道多少?

  遇到有需要急救的路人,你知道如何救治吗?什么是心肺复苏?……在公众开放日举办的急救知识培训讲座上,记者看到,面对急救人员的提问,现场市民很少有人能准确回答。“从第一救援者到达现场采取救援措施,至急救车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处置,再将病人送达医院急诊室,这个阶段医学上叫做“院前急救”,很多人抢救不及时就是在救护车到达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错失了良机。”南京市急救中心急救专家杨丽说。

  在120调度指挥中心记者看到,调度人员向参观的市民做了急救派车演示并对急救调度派车情况进行介绍,如何接听、如何正确拨打120急救电话。也初步知晓了全市急救站点的分布情况。15点16分,120报警电话响起,调度员立即接入,详细地询问报警位置、病人情况、报警人身份等相关信息,随后联系急救车出车。“这算比较顺利的,最怕说不清地址。”调度人员说。

  心肺复苏可赢得生机

  在南京市急救中心的院前急救多功能培训教室内,记者看到急救人员正在和市民互动如何进行心肺复苏。

  面对突然晕倒的人,你怎么办?南京市急救中心急救管理科科长胡承军表示,应该首先拨打120,接着检查晕倒者的意识和呼吸。如果无反应无呼吸,做心肺复苏;如果无反应有呼吸,可能是脑中风、晕厥,不要随意搬动,立即拨打120,等急救人员来。

  有统计显示,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病人存活率达50%;4-6分钟开始心肺复苏,有10%的存活率;超过6分钟开始心肺复苏,只有4%的存活率;10分钟以上开始心肺复苏,存活率非常低。“不要盲目等待急救人员或者送病人到医院,耽误了抢救的最好时机,应立即就地抢救,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习自救互救知识,学会心肺复苏。”胡承军表示。

  65岁的张大爷是一位退休人员,通过网络预约的方式,他申请到这次的参观活动,他觉得这样的培训很有必要。“通过急救人员的讲解和互动,我学会了基本的急救常识”。张大爷告诉记者,通过培训,学会了在120急救车没到之前如何进行自救互救,将来还可以用自己所学的急救知识为身边的人提供帮助。

  私家车因让行救护车违法不会受罚

  在南京市急救中心停车场记者看到了几台救护车,工作人员正在向市民介绍车内设备,“我们的救护车内配备有心肺复苏机、心电监护仪、自动除颤仪、车载呼吸机、可视喉镜等医疗设备”。“这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的‘ICU’”,一位参观的市民这样说。

  在现场负责向市民介绍急救车辆的南京市急救中心急救管理科副科长钱劲松表示,近年来,如何让行救护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甚至屡次出现因社会车辆不让行或恶意别车导致耽误抢救时间的事件。对于不愿让行的车辆,关键有两点,一是不避让也不见得会受罚,二是避让可能会导致违章,要为此付出代价。两种结果一比较,不难理解礼让救护车的积极性为何不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施行的《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车辆因让行救护车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国立生张红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