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出台首个高楼消防避难层管理标准

04.12.2014  11:29

  昨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邀请了52栋超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一同参观卓越世纪中心大厦的避难层建设。记者了解到,该大厦的避难层建设成为避难层示范点。今后一段时期内,福田54栋超高层建筑都必须按此标准进行避难层的规范建设,违规占用大楼避难层的业主将面临处罚。

  福田区公安分局确立的新标准,高层公共建筑将按照卓越世纪中心样板来建设。首先要在一楼大堂明显位置标明避难层所在楼层的位置,并应与其他楼层有明显区别,不能通过电梯直达;同时超高层建筑应该在一楼大堂的宣传栏、公告栏或者电子宣传显示屏内对避难层的功能、作用进行相关的消防法规宣传。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的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高层建筑超过5000多栋,而高度在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则已经突破450栋。据公安消防部门介绍,目前,福田区共有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54栋,主要集中在深南大道沿线的CBD片区。

  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一直备受外界关注。这些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灭火救人将面临楼层多、功能复杂、设备繁多、可燃物多等诸多难题。据了解,消防车的云梯通常只能延伸到地面以上50多米,既是使用世界上最先进的百米消防车,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因作业空间、风力等因素影响,无法很好地进行救援。

  “超高层的火灾救援,至今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副大队长钟鸣介绍说,为了尽可能减少消防隐患,按照国家规定,超高层公共建筑建设时必须设置若干“避难层”。具体来说,就是在建筑中至少每隔15层必须空出一层,该层不能租售或堆放杂物,只能作为火灾发生时的避难场所。

  据介绍,超高层公共建筑的避难层,应配有消防专线电话、消火栓、消防卷盘,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设施等必要的消防设施。从构造上看,避难层应该设置成错层,有独立的防烟设施,这一层电梯不能直达,发生火灾时,逃生者只能走消防梯上下,以防止烟雾通过电梯窜入进来。

  “避难层不仅是火灾逃生者的一个暂时安全场所,同时还是消防人员救援的一个前沿作业阵地。”钟鸣介绍,当前,超高层公共建筑灭火的难题之一是:起火点高度超出消防供水高度和高喷车最高射程。如果建筑配有避难层,消防人员就可以以此为据点,缩短救援半径,并保证救援作业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