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陈夏影绑架案将再审 被法律界定为重大冤案

10.02.2015  05:18

  本报讯(记者孙静)被法律界认定为“重大冤案”的福建陈夏影绑架案,终于出现转机。昨日下午3时许,福建省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决定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一案。

  “盼了19年,总算等到了这一天。”从福建高院领到4页纸的再审决定书,陈夏影的父母脸上总算有了笑容。父亲陈焕辉说,这些年走来,已经到了心理崩溃的极限。这回,总算轻松了起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份再审决定书昨日也送达到了陈夏影、黄兴两人手中。此时,他们已经在龙岩监狱服刑9年,加上此前看守所羁押时间,他们失去自由近19年。

  本报1月29日曾刊发整版报道福建陈夏影案。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此后,三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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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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