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许可、处罚、火患三公示

03.01.2017  13:04

  自今年8月份开始,福建省消防总队在全省实行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信用信息公示(简称“三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已累计公示信息2.48万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9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5160条、重大火灾隐患信息200条。

  据悉,为切实提高消防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福建省消防总队在全省启动了“三公示”工作,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隐患整改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上述3类信息进行公示。该总队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消防总队、支队、大队分别负责本级“三公示”信息的归集、上传和公示工作;除在总队、支队两级消防门户网站公示外,还将主动对接本级公安服务网和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确保群众可以通过多个平台进行查询、监督。据了解,行政许可类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福建总队还把“三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作为季度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内容之一,要求采取定期监测、网上核查、季度通报的方式强化跟踪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