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禁酒”判罚:五年内饮酒缓刑变实刑

03.12.2014  10:28

  宿迁市沭阳县男子孙诚(化名)时常酗酒,而且在酒后对妻子和子女实施家暴。今年7月份孙某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诚醉酒闹事已多次,以后再犯怎么办?对此,经沭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作出江苏省首例“禁酒令”,要求孙诚在今后的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将变成立即执行的实刑。 

   醉酒后倒柴油 要与妻女“同归于尽” 

  家住沭阳县钱集镇的男子孙诚今年46岁,在当地是有名的“酒鬼”。据他自己介绍,他平时每天都要喝两顿酒,每次喝六七两白酒。 

  “不喝酒的时候很好,但一喝完酒就会跟我母亲吵架。”孙诚的女儿梅梅(化名)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父亲经常在醉酒后迁怒她们母女,并打砸家具。今年7月24日晚,孙诚在晚饭时喝了酒后,和妻子唐秀(化名)又吵架了。 

  从四川嫁入沭阳的唐秀性格比较刚烈,在争吵中,孙诚一直处于下风,这让他大感憋屈。这时,孙诚看到了院子里拖拉机上的半桶柴油,酒劲上头的孙诚便生出要与唐秀“同归于尽”的念头。 

  争吵后,孙诚趁身边没人时,将桶内的柴油倒在杂物间外,跑进卧室内将唐秀拽到了杂物间旁,扬言要点火。据唐秀回忆,孙诚手中的打火机连续几次都被她打得脱手后,变得有些沮丧,她便借机带着女儿逃跑了。不一会,民警赶到了现场,将孙诚带走。 

   首张“禁酒令” 五年内饮酒缓刑变实刑 

  昨日,孙诚因故意杀人罪被沭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现代快报记者从沭阳县检察院了解到,鉴于孙诚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其妻子和女儿对其行为表示谅解,为维持亲属关系和家庭的稳定,教育约束被告人,该县法院采纳检方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在法庭上,法官还向孙诚开出了一张“禁酒令”:禁止孙诚在缓刑期间饮酒。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宿迁市在惩治危害人身安全犯罪中首次适用禁止令,像这样禁止当事人在所有场合饮酒的禁令,在江苏省是首例。 

  “禁止令”由社区矫正机构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下执行,对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依法监督管理。对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缓刑犯,应当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就意味着,孙诚在这5年内只要喝酒,就会被取消缓刑,转而立即执行他的3年实刑。” 

   由身边人监督 检察院不定期上门抽查 

  “已经通报了他所住的街道、居委会、当地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对他进行群众监督。”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赵光辉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法院判决下达起,孙诚的“禁酒令”就正式生效了,现在他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社区民警、街坊四邻等所有认识他的人都接到了这份禁令,并共同对他实施监管,而孙诚的妻子、女儿更是他的直接监管人,一旦发现他在这5年内“偷喝酒”,孙诚的缓刑便会被取消,而且孙诚本人也已经一再保证不会再犯,改掉恶习。 

  “这样危险的事情,都是因为贪杯惹来的,所以要求他禁酒十分有必要。”赵光辉表示,除了要求孙诚身边人进行监督外,沭阳人民检察院也会安排专人对他进行监督。 

  为了防止孙诚应付检查,检察院会采取专人不定期抽查和传唤等手段,对孙诚进行监督,每次见面都会对其体内是否有酒精进行检测。 

  据悉,禁令只禁止了孙诚饮酒,如果他在缓刑期间食用了含有酒精的药物,检察院在证实后,不会对他采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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