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猪令”不可“一刀切” 建议对养殖户进行分类补偿

09.05.2017  07:51

  新华报业网讯 “虽然我的生猪养殖场证照齐全、设施完备,达到粪污处理标准,但在去年底被政府划为禁养区,责令今年4月底必须关闭。政府对生猪养殖重新进行规划,我们拥护,但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实行拆迁零补偿。”2日,徐州亿源畜牧有限公司老板索强向记者反映养殖户们的困惑。

  根据去年4月农业部发布的未来5年生猪产业规划,江苏等八个水网密集的省份被划为限养区。我省要求今年年底前确保依法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关停、搬迁或转产。位于邳州市议堂镇的亿源畜牧公司,是一家投资300万元、年出栏3500头左右生猪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曾被评为中国环保部畜禽减排达标示范场。

  据索强介绍,这些天他一直忙着将不该卖的母猪、不够秤的肥猪统统卖掉。“不卖没办法,前几天养猪场的电已被断掉了。”索强说,养殖场2012年底投产后连续亏损三年半,最近一年多才开始盈利,现在关停,如果政府一分钱补偿都没有,损失难以承受。

  徐州亿源畜牧有限公司也是物价部门大规模生猪养殖成本的调查点。邳州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科科长李道新介绍,近日省、市物价部门来邳州调研发现,像徐州亿源畜牧有限公司这样位于禁养区的企业邳州市有300多家,如果实行“一刀切”,养殖场损失惨重。在农村,养猪仍是老百姓的一项主要收入,继去年我省生猪出栏量同比下降4.4%之后,今年一季度生猪出栏量同比又降5%。物价部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本着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供应的原则,想办法、给出路:

  一是分类补偿。对位于禁养区的符合生态环保养殖标准的畜禽养殖场,给予搬迁养殖场的政策优惠或补贴,帮助养殖场分担部分成本;对于未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排污不达标的养殖场,予以坚决拆迁和关闭,实行零补偿。二是规划重建。对于愿意搬迁继续养殖的,帮助重新选址建设,进行技术指导,配套环保建设,实现达标排放。

  记者 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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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