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心得----泰州市高新区凤凰司法所

12.04.2016  11:17

 

 

自《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在单位的认真组织下,我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条例》。《条例》的出台与实施,使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监管手段更加多元、教育方法更加丰富、社会帮扶措施更加有力。《条例》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明确细化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等部门的职责。通过学习,我对于如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是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以司法所为依托,招募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聘请矫正服刑人员所在社区的社区调委会主任等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协管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定期组织他们参加集中培训、参观学习,使他们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强化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努力构建一支业务素质高、社会责任心强的社区矫正队伍。  深化他们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是做好宣传动员,各项工作部署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如司法内外网、宣传栏、宣传车,过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目的意义,为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做到社区矫正工作被人民群众知晓,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  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做到:1、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一上午为电话汇报日);2、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对于新入矫的严管服刑人员前三个月每月递交两次书面汇报材料。3、每月两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4、每月两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5、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对重点社区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实时掌握社区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重点社区服刑人员。 

四是教育管理工作要制度化、人性化。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具体表现为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一方面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和社区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五是公益劳动要重效果。我们既要注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形式,更要注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效果。形式上街道有公益劳动基地,以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劳动;社区有场所,以便社区服刑人员能发挥各自的特长为社区服务。为了确保公益劳动的效果,每个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安排、记录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情况,并报司法所存档备案。从而使他们充分认识自己罪行,增强其改掉恶习、认罪服法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来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 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从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