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建立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共享平台 定期“晒”账单

22.09.2015  21:31
    中国江苏网9月22日讯(记者 杨丽)社会保险基金是大家的“养命钱”、“活命钱”,确保这笔钱的安全有效运行备受关注。今天,《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中指出,将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行政部门对社保基金实施全程动态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以及投资运营情况都要定期“晒”出来。     江苏有多少“养命钱”?     记者了解到,至2014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039.81万人、3797.49万人、1540.11万人、1441.56万人和1374.56万人。2014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134.79亿元,总支出2576.98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4674.37亿元,全年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总规模超过一万亿元,仅次于广东省。     庞大的社保基金规模保证了社保制度的有效运行,但仅仅依靠内部监督已经不能适应基金规模扩大、管理风险增加的形势。因此,这次省人大将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     如何来监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督。《草案》中提出了三种监督方式,包括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在人大监督方面,除了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社保基金预算外,还应当健全社保基金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人大监督的相关情况。     行政监督方面,通过现场监督、非现场监督、接受举报等形式实施。《草案》还规定,要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行政部门对社保基金实施全程动态监督。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档案制度,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       保险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的社保失信行为,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实。     个人如何获知自己的账单情况?     《草案》规定,参保单位应当定期向职工本人告知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缴费等情况,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者在单位显著位置公布全年社保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     社保基金的账单要定期“晒”出来,包括各项社保参保情况;各项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情况;社保保险费征收情况和欠费情况,必要时可以披露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或者欠费数额较大的参保单位信息。     此外,还要建立社保监督委员会,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或者专项审计,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违规怎么处罚?     对于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社保基金规定,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拨付社保财政补助资金,致使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     对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被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被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其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相关违法信息也将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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