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保中心简政放权下放部分特殊业务

01.12.2014  10:16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效能,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要求,近期,无锡市社保中心着力解决参保企业和群众在经办社保特殊事项过程中存在的网点少、环节多、窗口授权未到位等问题。经多次论证梳理,简化办理环节,科学合理设置业务流程,确定了16项可下放社保经办特殊业务。日前,原由社保管理部门经办的居民医保参保管理(幼儿园、中小学)、企业养老超龄延长缴费核定、工伤保险转外就诊的交通食宿费用报销等13项特殊业务已经下放至中心各区办事处办理,其他3项业务待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后,将于2015年3月底前下放到位。     

  明确下放事项和时间。此次社保管理部门经办的特殊业务下放的共有16项,立即下放的有13项,完善业务程序后再下放的有3项,下放的业务涉及公共、养老、医疗、工伤、医保结算等多种业务。实施时间分二阶段,第一阶段:交叉运行阶段(11月10日-12月31日),即立即下放的13项业务,管理部门和办事处同时对外办理。第二阶段:正式下放阶段(2015年1月1日起),由各办事处单独办理,管理部门停止对下放特殊业务的经办。对于完善业务程序后再下放的3项业务,须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坚持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目标。勇于自我革命,学习借鉴市国土管理局“四全”服务模式,通过社保经办特殊业务下放,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着力解决参保企业和群众在经办社保特殊事项过程中存在的网点少、环节多、窗口授权未到位等问题,力求参保企业和群众能在各办事处就近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形成更加高效的社保便民服务机制。

  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提高社保经办效率,有利于加强社保经办监督管理,有利于提升社保职工队伍素质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合理界定管理部门与办事处之间的权事分工,理顺职责关系,使社保经办事项按照“环节少、程序简、路径短、时间快、服务好、监督机制更完善”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程序,经办社保业务。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既要坚持依法经办,又要以方便群众和经办效率为标尺,敢于突破传统经办管理模式的限制,做到社保业务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前推移,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稿件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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