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加快社会组织建设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深入发展

05.11.2014  10:48

  为加快社会组织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入发展,宿迁市强化措施,从五个方面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一是加快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第三方评估机制、诚信自律机制及自我管理规范运行常态化机制。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加快培育承接“两资”项目的社会组织,做好首批“两资”项目承接业务培训与承接主体资格认定、委托授权工作;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向社会组织持续流入;加快研究出台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推进政社脱钩。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筹备成立社会组织研发中心,组建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技术支持团队,打造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品牌项目,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社会养老公益服务平台。 

  四是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本级财政安排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县区财政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列入预算;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对社会组织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建立社会组织人才激励政策。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执法监察队伍,构建社会组织信息化综合监管机制,探索创建社会组织监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