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江都区“三个融入”推进社会组织建设

21.10.2016  23:07

今年以来,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坚持“三个融入”,大力培育发展司法行政社会组织。

一是融入“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围绕“四个全覆盖”,梳理各镇调解工作室、学法中心户、基层司法站等可利用资源,择优先期建成基础型社会组织联系点,逐步形成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研究制定司法行政领域服务清单,明确参与主体、服务项目,在启动资金、办公场所、资源对接、服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建设。

二是融入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以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探索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和社会评估机制,特别是在助力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执法和民生领域强化规范,着力在培育工作载体、强化服务成效、打造品牌亮点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量质并举。

三是融入重点服务领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抓好律和家事关爱中心、普法信使团、慧眼心理咨询中心、安置帮教基地等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使司法行政社会组织成为民生服务“供应商”、矛盾化解“减压伐”、法律服务的“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