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开展社会组织乱摊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6.06.2015  12:41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15〕138号),6月8日,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行为的实施方案》(苏社管〔2015〕8号),于2015年6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乱摊派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的对象覆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进行的三类乱摊派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一是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二是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行为;三是社会组织强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自今年6月起,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社会组织对乱摊派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违规收费清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对乱摊派情况进行汇总,并设立受理乱摊派行为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专门接受社会举报。对发现存在乱摊派行为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全省性社会组织乱摊派行为的举报电话是025-8359063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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