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成全省样板 去年51万人次受助

19.01.2015  12:01

      “谢谢你们,这笔钱真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日前,仪征市民曹先生领到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资金10万元,以帮助他身患白血病的妻子接受医治。在扬州,像曹先生这样获得社会救助的困难对象还有很多。据了解,2014年我市受助人群达51万人次,社会救助资金约2.56亿元。

      2014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探索创新社会救助体制,设立急难救助基金、开通求助热线、实行一门受理,提高办理效率。省民政厅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决定在全省予以推广。

      优化整合各类资源

      “为让每个困难对象都能得到帮助,我们整合各方资源,从市到县、区再到每个乡镇、社区,上下联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我市建立市、县两级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汶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看到,这里专门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居民李大爷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以前要跑机关好几趟,现在家门口就能一次办好,方便!”李大爷竖起了大拇指。

        据悉,目前我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都统一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设计了受理、转办表格,明确了分办、转办流程和时限,为困难群众提供了统一受理的平台。

      “同时我们还整合了社保、工商、交通等9个部门资源,对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已实现了核对对象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纳领取、房产交易登记等40项财产信息“一站式”核对,以保障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据悉,去年民政、财政两部门采取重点抽查和各地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013年度在册低保对象和2014年度新申请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市区低保对象全部经由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进行比对,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科学调配分类施救

      “现在看病比以前更快更便宜了!”我市困难群众孔先生在苏北医院看完病后感叹。据悉,2014年开始,我市继续全额资助城乡低保、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等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再按65%的比例实施救助,年度封顶线提高到3.5万元。

      “困难群众以后看病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医疗救助的部分,困难对象可以就近求医、平等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全面建成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

      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实施医疗救助30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约4680万元。其中,市本级救助0.52万人次,支出临时医疗救助资金约1200万元。

      此外,市区继续设立临时救助基金1000万元,对市区居民因遭受突发性灾害事故造成困难的给予1000-3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

        急难家庭求助有门

      “遇到特别情况的困难群众,可以拨打‘87995995’急难家庭救助热线电话求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市已实施急难救助5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0万元。

      据悉,2014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急难家庭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辖区户籍人口每人每年5元,或总量不低于300万元的标准设立急难家庭救助专项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设立急难家庭救助专项补助资金,规模为每年1000万元,用于对市区各区救助工作的补助。同时,市民政局还联合财政部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州市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和急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扬州市区临时救助和急难家庭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市急难家庭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的补助比例为50%,并明确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资金审核、拨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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