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培训会在宁举行

29.09.2017  23:26

  9月26日,省教育评估院在南京举行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培训暨2017年学位论文抽检电子摇号仪式。省教育厅副厅长苏春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厅研究生教育处、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苏春海指出,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首先,修订了《江苏省硕士研究生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抽检评议的政策依据、工作原则、抽检范围、抽检比例和抽检程序,规定评议标准、评议规则和评议结果使用,规范研究生论文质量管理,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位论文的评议标准,实行分别要求、分类评价,体现教育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专业性。其次,全面启动了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做到学硕论文一级学科全覆盖、专硕论文专业类别全覆盖、上年问题论文相关教师与学科跟踪抽检全覆盖。建立了论文抽检评议报告制度,全面的对全省学位论文评议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多维度地对培养单位抽检论文进行数据分析,为培养单位寻找质量薄弱的关键点。还组织编写了《论文抽检评议工作手册》,遴选了44家委托评议单位,选聘了2816位专家参与论文评议,推动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整体提升。

  苏春海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教育厅新颁发了《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试行)》《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试行)》,并作为今年开展抽检工作的首要环节、全面提高学位论文管理质量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规范要求,构建论文抽检评议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普及学术行为规范,加强查重查密工作,落实抽检评议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评估环境;要全面理解两个标准的核心要义,建立具有校本特色的评价体系,做到既体现省标要求又凸显本校特色,既符合基本规范又凸显创新精神;要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在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评议专家中,统一思想,规范评价,引导培养,推进内部保障与外部保障体系的协调发展;要重视论文管理的技术革新,探索一条“互联网+论文质量管理”的道路,使省教育厅在实施办法中提出的质量保障指导思想落到实处,使评议标准倡导的研究精神、质量意识和评价理念开花结果。

  苏春海强调,各参评单位、委托评议单位和评估院要做好抽检评议工作,按规范要求送审学位论文,按既定原则分送委托评议论文,按专家标准选好用好评议专家,按评议规则指导专家公正评议论文。要加强两个标准的学习、宣传,通过新任导师培训、网络媒体宣传、发送评议手册等方式,引导论文评议专家领会学位论文评议的目的意义,掌握不同学位类别论文的评议标准,提高论文评议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论文抽检评议工作顺利、高质完成。

  会议邀请河海大学副校长董增川、苏州大学研究生院院长郎建平、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高田钦三位专家,分别从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评议专家的角度,就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新颁发的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和评议标准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会上,举行了2017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摇号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