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砖砸中2岁独子天伦之乐成奢望 家长告十多户居民

27.02.2015  20:38

  

   一块砖头,让可爱的孩子受了伤,让平静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也让许多无辜的住户“躺了枪”。

  刚刚过去这个“”,来苏镇居民张正杰一家过得很不开心。一年前张正杰两岁的儿子张峻滔被7楼飞下的半块砖头砸中右后脑,度过了最初的危险期后,经过一年的康复,至今仍然不能走路。懵懂的小滔可能还意识不到自己与同龄人的区别,看着电视上动画片,拖着两条无力小腿,用手臂支起上半身在屋内爬来爬去,开心的玩起了游戏。

  背过身,一家人红了眼圈。为了给孩子筹措医药费,张正杰一家四处借钱,已经背负十多万元债务,城里的生意也完全荒废了。他将掉落砖头那栋楼的十多户居民告上法庭。

     A

     往昔幸福家庭

     砖头砸伤家中独子 天伦之乐从此变奢望

  2014年2月8日,初九,上午十一点20分左右,天空下着小雨。69岁的张学炳带着当时两岁的小滔从外面回来,正打算煮午饭。

  张学炳是永三中的退休教师,有一儿一女,小滔是大儿子张正杰的独生子。孩子生的很漂亮,尤其是那一双黑亮的眼睛,很受邻居们的喜爱,是一家人的最爱。

  他将小滔放在背上,小滔的头靠在爷爷的右肩上,行走到来苏和平街来苏幼儿园一栋居民楼对面街道时,祸事发生了。一块砖头从楼上飞了下来,首先砸中了张学炳的帽子,再顺着他的肩膀正中小滔后脑。

  张学炳说,他当时并未意识到孩子出了事。因为砖头实际并未对他造成损害,他背着小滔又往家里走。这时,几位街坊发现不对劲,几个人对他喊道:“砸到娃儿了。”他侧头一看,小滔嘴角已经开始流血。

  即使这个时候,张学炳似乎还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跑上事发地的二楼试图抓住肇事者。据当时街坊称,似乎看到楼上有两个小孩往下扔东西。刚到二楼,他就发现小滔的问题不简单,已经进入昏迷状态,脸色煞白得吓人。

  记者昨日重访事发地,发现事发时张学炳和小滔的位置距这栋楼有五六米的距离。如不施加外力,楼下自然掉下的砖头飞这么远的可能性很小。

  再也顾不上抓肇事者,张学炳将孙子送到了来苏医院并报了警。来苏医院的医生进行检查后表示,就小滔当时的情况,应该立即送往永川城区的医院。来苏医院方面随机联系了城里的救护车,为了赶时间,医院院长开着自己的私车拉着小滔就往永川方向赶,在半路上遇到了120救护车,并送往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后来又送往重庆儿童医院。

  小滔在医院接受急救的几天,可能是一家人心里最焦灼的时期。主治医生检查后表示,小滔当时的情况非常危急,甚至给了他们一个两难的选择:救,还是不救。

  按照医生的说法,小滔生还的机会很小,即使救了过来,成为植物人的几率相当大。有人也向张正杰说过类似的建议:“不救”。

   B

     原本可爱孩子

     险些再也醒不来 至今仍无法起身行走

  这些建议对于张正杰来说却是不能接受的。“我是中年得子。”张正杰说,夫妻两为了有一个孩子,到过很多医院,直到他年近40,才有了小滔,一直视若掌上明珠。

  在一家人的坚持下,医院对小滔进行了开颅手术。张正杰考虑过最糟糕的结果,一旦小滔再也醒不过来,准备将孩子的器官进行捐赠。在夫妻两看来,至少在他们心里,这样孩子还活着。

  因为农历2月初2是小滔的生日,手术推迟了几天,一家人还买来蛋糕为小滔庆祝生日,尽管孩子当时仍然处于昏迷状态。

  手术进行得相对顺利,小滔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张正杰却发现,手术后初期孩子的眼睛根本看不见东西,再后来孩子视力开始恢复,但很长时间都成了“对眼”。后遗症还包括,小滔至今不能站立,不知道撒尿等。

  这只是磨难的开始,孩子手术费已经让一家人大感吃力,后续的康复费用更让他们感到压力山大。迫于经济压力,当年3月16日张正杰一家就为孩子办理了出院手续,

  另外,医院方面建议,越早进行康复治疗,对孩子越有利,而此类治疗一小时的费用就需几百元,每天要做3组以上,还需做一次50元的针灸治疗。

  为了省钱,张正杰在医院对面租了房,为孩子找了一个也位于医院旁边收费相对便宜的康复机构,每小时也需100元,同时放弃了针灸治疗。

  因为脑部受损,小滔还需要定时服用治疗癫痫的“开浦兰”,一瓶就要288元。医生说根据恢复状况,可能只需要服用两三年,也可能需要终生服用。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经专家检测,孩子的智力并未受损。

  前几天阳光正好,张正杰一家带着小滔来到神女湖嗮太阳。在他用手机拍摄的录像中,小滔兴奋的在人行道上爬来爬去,这时跑过几个同龄的小孩,小滔一下子停了下来望了他们很久。

  “他可能在想,我为啥好像其他人不一样呢?”张正杰说,每次看这段录像都觉得心酸。

     C

     事发全楼居民

     90%住户连带被告 共同为受害人损失“买单

  事发后,街坊们报了警。有人称看见楼上有两人往下扔砖头,但并非该楼居民,推测可能是来走亲戚的。最后肇事者并未被找到。张正杰在楼顶找到了楼内居民专修后丢弃的砖头等大堆建筑垃圾。

  为给孩子筹措康复费用,去年7月,张正杰将事发楼栋2楼以上的13家住户以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索赔61万多元,开庭两次但目前尚未宣判。

  张正杰说,他们盼着什么时候能有结果,但又担心即使法院判决下来,很有可能有人进行上诉,时间就拖了下去。

  他说也自己理解这种反应,毕竟“90%(住户)都是无辜的,肇事者只是某一家。别人也会觉得冤枉”。不过为了孩子能尽早接受康复治疗,他很无奈。专家说,孩子越早进行康复治疗,恢复得越好。毕竟,孩子的智力并未受损,如果能恢复行走,至少将来夫妻两老了,小滔也能自食其力。

  像滔滔这样不幸被高空坠物砸中受伤,但是又无法确定哪层楼的业主是“罪魁祸首”时,该如何处理?

  对此,法律服务工作者吕凤彬介绍,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买单”。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吕凤彬表示,空中安全需高度重视,一定要对建筑物和易坠物品采取防护措施,并做好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据介绍,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因从楼上往下扔东西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肇事者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过于自信。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记者 张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