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创新 涅槃重生

09.02.2017  20:32
       

  国家审判机关如何为供给侧改革精准发力,是各级人民法院着力研究的重大而崭新的课题。

  依照法律程序,用足司法智慧处置僵尸企业,是江苏三级法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功之举。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583件,同比增长25.24% ; 过去的一年,江苏法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精神,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了232家企业再生; 过去的一年,江苏法院多次出台服务供给侧改革的若干意见,对破产企业精准甄别,废则弃,优则保,对尚存优质资产、技术或产品有市场潜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力通过重整、重组方式壮大其实力,促成涅槃重生。

  伴随着新年的脚步踏上江苏大地,听法院人说成功案例,听企业人说发展变化,耳闻目睹一双不平凡的司法之手,对僵尸企业区别处置:有的实行“安乐死”,有的实行“原壳再生”,有的实行“脱壳再生”。司法力量,如“千斤顶”撬动着供给侧结构性转变!

  启东:首创“一手抓破产,一手抓生产”新格局

  提起“破产”,很多人自然会联想到企业停产、倒闭,员工下岗,老板跑路。然而,入选全国破产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的江苏启东法院,对一时陷入困境但有产品有市场前景企业,首创“一手抓破产,一手抓生产”的新格局,力保“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此创造性举措在维护稳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被最高法院誉为“破产审判启东经验”,向全国法院系统推介。

  1月11日,位于长江入海口的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一群头戴红色安全帽、身着蓝色工作服的技术员工们正在流水线上紧张而有序地忙碌着。望着长江码头正在建造的一艘巨轮,总经理蔡勇自豪且兴奋地说:两个月前,全球首制36000m3乙烷运输船在这里启航,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首艘建造成功的船舶,价值人民帀5.5亿元。正在建造相同的第二艘,预计2017年7月交付。此外,在俄罗斯的亚马尔项目价值2.8亿美金,已经完美收官……

  谁能想到,这是一个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大作为!

  “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要处理好‘开庭’与‘开会’的关系,许多难题要通过协调会解决;要处理好‘庭上审理’与‘现场办公’的关系,许多棘手的事要通过现场办公处理。”据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潘建介绍,2016年8月5日,法院立案受理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负债总额89.9亿元。去年11月11日,启东法院裁定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去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总人数442人。案子进了法院门,一连串的问题都考验着法官的司法能力。

  “虽然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但一天也没有停产,先前的订单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们的生产热情依然高涨。”公司董秘李毓宁说,太平洋海工是世界中小型液化气船市场的领头羊,特种船在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位;也是国内海工模块建造的先行者,再汽化模块国内独此一家,在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位;公司有15项专利。2016年公司陷入困境的原因,主要是造船企业互保连保受到牵连。

  “如果走破产停产老路,公司许多半拉子工程将损失惨重。”启东法院破产庭副庭长朱志亮介绍,案件进入法院时,该公司有价值5个多亿的船正在建造,还有国外在建的项目。这些工程周期长,一旦停下来,前功尽弃,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但是,如果继续建造,流动资金哪里来成为难题。此外,还有些涉外订单是解除还是力保?还有数千名员工怎么安置?所有这些问题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震荡。启东法院深入调研后制订最佳、最经济的方案,改变惯常方式,一手抓破产,一手与政府联动保生产,两手并举、双管齐下。

  破产庭副庭长魏清见说,为了解决在建项目的流动资金,他们召集“府院联席会议”,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扩大对外招商引资。为了保住订单,他们与客户面对面解答相关问题,向外商解释我国破产法规定,在破产程序开始以后,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认为继续履行有利于减少损失的,应当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对方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履行。

  由于“府院联动”,共同做好破产案件受理前后的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获得了垫资,保住了订单、保住了技术团队、保住了稳定,为案件受理后继续生产经营创造了条件。

  启东法院“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的新举,已经挽救了“生病企业”8家,安置企业职工五千余人,化解不良债权9.17亿元,盘活资产总额20.51亿元,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无锡:首创从“保壳再生”到“换壳新建”新路径

  无锡中院是治疗“生病企业”的“名医院”,近五年运用破产重整,挽救了13家有发展前景的濒危企业,成功清结破产债权240余亿元,安置职工4400余人。同时,推动9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低成本地退出市场。

  庭长陆晓燕说,对待每一个破产案子,都要用足智慧。要按市场价值评估重整对象,把濒危企业比作“病马”,尽管“活马”价值高于“马肉”价值,但“救马”费用也高于“杀马”费用。什么样的“病马”值得救治?第一,“病马”必须能够救得活,对产能落后的“僵尸企业”坚决予以淘汰;第二,积极救治对市场前景广阔的“病马”,重整投资人要能够获得投资收益。

  亚洲最大的包装企业——江阴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一度陷入发展困境,负债50多亿元无力偿还。这个集团结构很复杂,有三十几个企业,有3000多名职工,还有很多为这个集团提供了担保的企业,担心债务会牵连到自己。还有一个最大难题,这家上市公司背后有近五万名股民。

  江阴申达集团董事长张国平回忆说:为了让企业、债权单位、股民和职工都能放心,陆晓燕干脆把办公地点搬到了申达集团,每周五下午准时来“上班”,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与当地政府进行全方位的沟通。6个月,企业终于完成了破产重整,员工得以妥善安置。

  像上面这样“保壳再生”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陆晓燕说,从“保壳再生”到“换壳新建”,是首创。

  陆晓燕在审理中发现,只有对那些外壳有价值的企业才能“保壳再生”、“原壳再生”,对一些没有市场价值的外壳,甚至是阻碍再生的外壳,必须破壳、脱壳、剥壳,只有“换壳新建”,才能保住核中有价值的瓤,才能将企业引入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之路。

  原安信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陈代书回忆说,公司一度曾因上层管理混乱面临着破产,资产将被估价处理,数百名员工也面临下岗。“公司要破产了!”这样的消息对他如同晴天霹雳。半年后,法院介入处理,来到安信达公司的是一些看上去很年轻的女法官。这让员工们更加着急了:这些年轻法官会怎么审判?公司会不会随时倒闭?自己是不是快要被扫地出门了?这样的担忧一直持续到了年底,员工们陆续接到了电话:可以回到原来的岗位上班了!

  陆晓燕发现,这家企业主要是上层管理混乱,生产经营状况依然良好。陆晓燕认为,对这样的企业不能采用常规的“保壳”。在陆晓燕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将原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财产打包整体拍卖变价,由受让人以整体财产新设江苏亚太安信达铝业有限公司,重新构建公司的管理层,保留200多名老员工,招纳新的技术人员,很快产销两旺,扭亏为盈,现已经成为当地的就业和纳税大户。

  “要降低‘救马’费用,选择便捷经济的重整程序很重要”,陆晓燕说,《企业破产法》只规定了存续型重整,但 “换壳新建”,能解除原壳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甩去包袱。根据企业的特点,本着程序经济的原则,从“原壳再建”到“换壳新建”是一大创新。

  南京:首创“破产重整”与“资产重组”同步并行新模式

  位于南京市的江苏“舜天船舶”,主要从事各类型船舶的建造和出口贸易、船舶融资、远洋运输,是江苏省属最大的国有造船企业之一。2011年,该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由于行业不景气加上经营不善, 2014年该公司亏损18.08亿元,2015年又亏损54.5亿元,被交易所处以“退市风险警示”。此后公司持续亏损,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业务基本停滞,多笔融资逾期不能偿还。

  2015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南通崇川支行作为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舜天船舶进行重整。

  南京中院组成以中院院长胡道才为审判长、庭长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5人合议庭,于2016年2月5日裁定受理舜天船舶重整一案。

  2016年10月24日,南京中院作出裁定,批准“舜天船舶”重整计划,这标志着历经近9个月的舜天船舶重整案件审理顺利终结。

  在历经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南京中院的法官们协调数以千计的各类债权人、投资人、控股股东、主管部门达成共识,千方百计寻找新的投资人注入优质资产,用司法智慧化解了一次次危机,破解了一个个难题。

  据时任南京中院民二庭庭长沈湧介绍,企业重整常见的套路,先破产后兼并;先代管后兼并;先破产再重组等。而这些方法和套路都不适合舜天船舶。

  证监会给舜天船舶重整的时间只有10个月。舜天重整前的主营业务是船舶制造和水上运输,在行业严重产能过剩的形势下,原营运业已无挽救价值。只有通过注入优质资产,调整企业经营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企业才有重生希望。但是,如果等重整后再重组,分步进行,不仅时间来不及,还会抬高注入优质资产企业的资金成本。

  法官们在对舜天船舶重整可行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创新重整方式:债务重整与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并行,双线并进,互为支撑。更具体地说,就是多方面同时推进:出售亏损资产,剥离去除落后产能,清理债务,推进债转股,注入优质资产,推进资产重组。投行人士称赞,这是国内首个在破产重整中同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案例。

  舜天船舶债权人众多,金融债权人22家,经营性债权人近140家,其中部分为境外债权人,登记在册的股东人数为3.8万。南京中院法官经多方协调,最终使舜天船舶原有资产以较好价格变现处置。对普通债权中30万元以下债权部分,由舜天船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完毕。未能以现金清偿的普通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舜天船舶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进行分配,以股票抵偿债务。

  在破产重整清债的同时,南京中院积极争取舜天船舶的实际控制人江苏国信集团的配合,在优质资产注入、企业营运资金、银行谅解等方面获得大力支持。国信集团屡屡出手,在资产拍卖三次流拍之后接盘,并最终推出了210亿元的资产注入计划。

  在成功重整并注入优质资产之后,公司先前的投资者纷纷“复活”了,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复牌了,股价较公司停牌前的收盘价大幅上升,这对重整中因不能获得现金清偿而进行债转股的债权人来说,是特大喜讯。此举使舜天船舶对各债权人的清偿率达到100%,为新破产法实施以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债权清偿率最高者。

  舜天船舶涅槃重生,开创了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与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并行的先河。如今,舜天船舶摆脱了退市危机,实现了去产能、调结构的目标,企业重回健康发展轨道。通过提升资产盈利能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全案近55.86亿元金融债权得到全额保护,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维护了3.1万户股东利益,为国家挽回税款2亿元。

  启东、无锡、南京“破产重整”的故事,只是江苏232家企业涅槃重生的一组剪影。目睹这些企业新生的景象,让人油然升起敬意:司法的力量起到了“千斤顶”的作用!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服务供给侧改革中凸显成效!

 

      作者单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