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捡块带字砖保存60年竟是600年前明代城墙砖

05.03.2016  16:30

  “我家里有块45斤重的大砖,上面有不少字!”3月4日,家住海州区的市民李益(化名)向本报反映,儿时捡到的一块带字砖,竟是600年前明代城墙砖。经市文保所专家鉴定,此砖为古海州“常平仓”附近的城墙砖,砖上铭文类似现代新建小区的施工责任“铭牌”,为实名追责,具有较高文化研究价值。

  修建老宅时捡到一块带字青砖

  66岁的李益,家住海州区秦东门大街附近一小区。他说,自己6岁那年,家里正在修建老宅,他在施工现场玩耍时,发现了一块大砖。看到砖上有不少字,他就央求家人,把砖抬进屋当成玩具。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家立业后的他几次搬家,都没忘记带上这块“大块头”。李益退休后,偶然的机会读《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时,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段文字。

  “淮安府提调判官刘子实司吏徐庸作匠朱德山洪武七年月日造”,看到书上的26个字后,李益连忙冲到地下车库,从角落里,抱出了儿时收藏的大青砖,仔细比对后,他发现砖块上的字比书上多了“海州”两个字,即淮安府“海州”提调判官。砖上文字与古籍基本相符,这一发现让李益很激动。

  45斤重“洪武七年砖”有642年历史

  “洪武七年是1374,要是真的,这块砖应该有642年的历史了。”3月4日,李益带着记者来到车库内,搬出了他收藏的“宝贝”。

  记者发现,砖块为长方体,青色,重约45斤,边角有轻微损坏,砖面稍有不平,量后得知,长42厘米、宽20厘米,厚12厘米,在砖块的一侧,有阴文汉字:淮安府海州提调判官刘子实司吏徐庸作匠朱德山洪武七年月日造。字迹清晰可见。

  李益说,退休后,自己结交了一些收藏爱好者,一位藏友劝说自己到上海一家拍卖行去鉴定估价,“我是老海州人,只是想收藏,给自己留点念想,不会出售。

  专家类似现代楼房“铭牌

  3月4日,记者联系了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工作人员刘阳,在仔细查看后,他告诉记者,李益手里的“宝贝”,为古海州“常平仓”附近的城墙上墙砖。据介绍, 《嘉庆海州直隶州志·金石》记载,海州古城所用的城墙砖按产地可分为两类,“洪武七年砖”和“黄垲砖”,这两种洪武年间烧制的铭文砖均出自海州“常平仓”附近。

  据介绍,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继续实行“广积粮”的政策,令各省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设社仓。丰年时低价买入,荒年时低价卖出,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常平仓”的设置便是平衡粮价的国家政策。

  “明代海州的‘常平仓’位于今海州钟鼓楼东侧的大仓巷附近”,刘阳表示,这种印铭文的青砖是明代垒筑城墙用的城砖,并非搭砌“常平仓”的普通建筑用砖。城砖的烧制需要较高技术,有着严格的操作规范。《明史》记载,城墙砖在出厂检验时,检验官都要命令两名士兵持砖相击,若撞击声铿锵有力、清脆悦耳且砖体不破裂者为合格;若砖体断裂则令制砖者重新烧制,如二次再碎裂者,便有牢狱之灾。

  “所有出厂的砖石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责任由提调官员承担。以工作责任刻名,明确了责、权、利。正是在这样严格的监督之下,明代海州的城墙砖虽历经六百多年的风雨洗礼,至今仍坚固异常。”刘阳介绍,砖上铭文有监管人员,有类似现代建设楼栋的施工责任“铭牌”,为实名追责,具有较高文化研究价值。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