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当选江苏省省长 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29.01.2016  10:04
图为1月24日,石泰峰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中新网南京1月28日电 (记者 申冉)28日,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石泰峰以761票赞成、2票反对正式当选江苏省省长。作为该省首任面对宪法宣誓的新省长,石泰峰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益,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在发言中,石泰峰表示:“在江苏工作生活了7个年头,对这片热土和这里的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江苏厚重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深深感染熏陶着我;江苏的发展成就和显著变化,深深鼓舞鞭策着我;江苏人民的优秀品质和进取精神,深深教育激励着我。

  他说,当前,江苏正处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创造更加美好新生活,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重任在肩,惟行惟勤。我将和全省人民一道,矢志不渝、砥砺奋进,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法学专家出身的石泰峰在发言中特别提到,“一定恪守法治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石泰峰在发言结束时如此承诺。

  石泰峰,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5年至2010年,石泰峰在中央党校工作长达25年,从一名教师逐步成长为中央党校副校长。

  自2010年9月调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以来,石泰峰到江苏工作已5年余,2011年8月升任省委副书记,2014年6月兼任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石泰峰为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完)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