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治"私人定制" 江都检察"互联网+"远程矫治显成效

08.08.2016  14:36

  “以后可再也不能喝酒了,工作机会来之不易啊!”日前,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内,检察官龚立新对刚从港口下岸的一位特殊矫正对象说。

  这名矫正对象叫马清(化名),说他特殊,是因为他是一名海船船员。

  2015年10月,马清因醉酒驾车导致发生一死亡、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从2016年2月5日开始,到2020年2月4日为止。

  事故发生后,马清还面临着高额赔偿:除凑齐180余万元用于赔偿受害人及亲属外,还要根据双方协议,将今后工资的60%赔付伤者,用于治疗及康复训练用途。

  按照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一般均在本地接受矫正教育。“不出海,我就没有工资收入,就没法支付伤者的康复费用。”马清与亲属多次到江都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反映自己的实际困难。

  面对马清的难题,江都区检察院多次与该区司法机关会面商讨,提请区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可行措施并在本地找寻船员用工单位。经过会商,针对马清的特殊情况,江都区社区矫正中心为其“量身定制”,分别成立了出海期间和停靠上岸期间的两个矫正帮教小组,创设性地采用“互联网+”的远程矫治模式。

  “矫正中心在马清手机上安装APP软件,软件具有行踪查询、轨迹还原等功能,并要求马清随身携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海事卫星电话随拨随通,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借助APP软件对马清行踪、所属船舶轨迹进行监管的目的。”龚立新介绍。

  “在远程矫治模式下,我跑了不少地方,每月的工资,扣除赔偿费用还能保证家庭开销。”现在,马清的心终于踏实了。(记者徐盈雁 通讯员姚明媚 胡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