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释放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29.10.2014  17:06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意见》全面梳理了已出台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认真借鉴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缓解小微企业发展压力、激发大众创业潜力、释放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目前,我国约有1170万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7%左右。虽然小微企业被称之为企业中的“草根阶层”,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发展潜力大、活力强,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值得注意的是,小微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面临着企业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偏低、创新能力偏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诸多困难,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帮扶措施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华在《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小微企业发展高度重视,集中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2009年起,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32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推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等工作,增强小微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自实施以来,每年集聚区中小企业的数量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以年均53.8%的速度上升,专利授权的增速超过30%,平均每个集聚区有专利申请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43.5%。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近年来,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式,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2008年以来,连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多项试点,加强政银、政保合作,推动开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2014年1~6月,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235亿元,同比增长124%。截至上半年,专利执行保险已在全国34个地市实现业务落地,累计提供专利执行保险风险保障9505万元,为744家企业的2496件专利提供了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
  三是创新维权援助工作模式。针对小微企业专利维权的现实需求,在全国设立78家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举报投诉公益热线电话。在广东中山、江苏南通等小微企业聚集的地区设立五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机制,围绕当地主要产业加强专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重视小微企业人才培养。2013年底,在广东南海设立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在立足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素质结构和实务技能提高等方面,探索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小微企业将创新成果向知识产权有效转化实施的能力。 
  《意见》具有八大亮点 
  《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知识社团组织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提升知识产权事务技能、鼓励专利创业创新、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15条具体措施。
  贺华在会上指出,《意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整体部署,在充分调研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八大亮点。
  一是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对小微企业亟须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帮助小微企业缩短专利实质审查时间,开展帮扶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在海外快速获得专利权。
  二是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小微企业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专项资助。
  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多渠道降低贷款、担保和保险等费率。
  四是提高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能力,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做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建立小微企业管理团队知识产权业务技能培养机制,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是鼓励小微企业专利创业创新,引导高校院所、科研组织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专利向小微企业许可转让,引导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向小微企业低成本或免费实施专利许可。
  六是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项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有序开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小微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七是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采取“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形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长效机制。
  八是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结合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周期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较多、涉案金额相对较低等特点,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等,帮助被侵权小微企业制定完善的维权方案,对经济困难的权利主体予以适当帮助。
  明确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的瓶颈主要有外部发展环境、自身能力两个方面。外部发展环境,比如创新创业环境、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讲,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因素主要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侵权假冒现象比较严重、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这些都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自身能力的问题包括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低、人才缺乏等。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主要是涉及到掌握和应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比较低。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曹冬根表示,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困难。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在完成修法之前,将不断创新执法工作的机制和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建立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机制,加大维权援助力度。在小微企业聚集区建立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或维权援助分中心,或者是工作站,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维权能力,降低维权成本,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环境。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科技型小微企业解决资金瓶颈的有效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包括贴息、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探索建立质物处置平台,使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取发展资金。
  三是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方面依托现有平台,向小微企业免费或者是低成本地提供基本专利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深化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在专利申请、维权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