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环保督查中心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

25.08.2015  17:30

  为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基层一线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正确实施,受省厅委派,苏南环保督查中心于8月10至20日对镇江市、句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集中开展专项稽查。

  苏南环保督查中心高度重视此次稽查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中心业务骨干为主力的稽查组,并邀请厅法规处派员指导稽查。中心精心制定稽查方案,全面培训稽查组成员,统一了对本次稽查的思想认识、标准尺度、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本次稽查采取查阅资料、谈话询问、抽查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遵循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调查取证、下达稽查意见书、跟踪检查和案卷归档六个步骤,紧紧围绕2014年度被稽查单位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上级交办督办案件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生态和农村监察等环境监察重点工作,重点稽查环境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

  对镇江市环保局、句容市环保局的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先后进行。稽查组共抽查两局现场监察笔录100余份,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报告60份,建设项目试生产、验收现场监察记录40份,现场抽查企业24家,查阅行政处罚案卷39宗,复查上级环保部门交办事项60余件。针对现场稽查中发现的机构人员配备不强,环境执法能力偏弱,环境执法行为失范,环境监管水平低下等问题、梳理汇总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明细表。

  对于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苏南环保督查中心就地组织召开两局班子成员及相关处(科)室、所等中层人员参加的稽查情况反馈会,将发现的问题详细地通报了两地环保局,全面帮助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系统提出了改正问题的思路、建议和办法,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两地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本次稽查全面指出了本地日常环境监察工作的问题与不足,所提意见建议对于规范环境监察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降低环境监管失职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两地将以本次稽查为契机,迅速行动,逐条对照,积极整改,切实提高环境监察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