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环保督查中心对相城区两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开展后督查

31.05.2016  08:24

  为严格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确保望虞河水质安全,5月24日,苏南环保督查中心根据厅领导批示要求,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通报的两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开展后督查,并召开现场交办会。苏州市相城区政府主要领导、相城区环保局负责人、望亭镇政府主要领导与会。

  依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关于望虞河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的规定,两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应由相城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现场检查时,一家单位已经停止经营,部分储罐装卸管道已拆除,另一家单位仍在经营。

  根据后督查情况,苏南环保督查中心要求相城区政府加大执法力度,限期责令两家违法经营单位拆除关闭到位。相城区副区长潘春华当即表示,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规定,督促相关经营单位6月底前停产到位,同时启动两家单位搬迁工作,确保将《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到位。会上,苏南环保督查中心负责同志还针对相城区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望虞河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滞后、部分河道超水质功能区标准、家具行业废气污染等重点环境问题向相城区政府一并进行交办,要求相城区必须高度重视区域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望虞河水质安全,确保太湖安全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