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税收信用“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见成效

28.06.2016  10:29

  新华网南京6月27日电(李静)日前,个体工商户王某来到睢宁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急求工作人员为其办理缴纳2.33万元欠缴税款事宜,原来王某因欠缴税款数额较大,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而无法购买火车票。这是睢宁县启动税收信用“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见成效的一幕。

  近年来,睢宁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县级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2009年率先制定全国首个县级大众信用管理办法,对个人基本信息、商业服务信用信息等进行管理。

  2016年6月,睢宁县进一步细化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出台《睢宁县税收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县文明办、发改委、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17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协调机制。

  睢宁县打破部门沟通障碍,创新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依托税收信用数据库开发纳税信用评价评级系统,设置欠税管理、逾期申报、行政处罚重点项目,实现纳税信用综合分析、动态自动化评级,评级后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纳税人自动纳入失信“黑名单”。各部门依据评级结果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格评定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领域,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个人予以联动惩戒,凡因法院生效判决进入黑名单的,则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消费。

  据悉,自睢宁县启动税收信用“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以来,全县已有6家欠税企业和4户个体工商户因拖欠税款不缴,被列为严重失信对象。

  “睢宁的举措将有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使守信纳税人在市场中赢得更多优惠和便利,让失信纳税人在市场经营中处处受限制。”徐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