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检察支持326户假农药受害农民讨损36万

23.01.2015  15:42

    2014年12月底,宋公安等326户农民终于领到了赔偿款,看着手中的现金,宋公安激动地说:“买到假农药农田受损后,我们都认栽了,没有睢宁检察院民行科的同志跑前跑后,我们哪能在四年后还能领到赔偿款!谢谢你们!

  四年前,睢宁绪天农资有限公司从上海升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进了“立尔得”牌麦草克除草剂在睢宁县境内销售。然而农户在使用该除草剂后,出现麦田大量减产的现象。经鉴定,“立尔得”牌麦草克除草剂为假农药。由于该案牵连农户较多,社会影响较大,该起劣质除草剂害农事件迅速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我们一直关注民生民利案件,尤其像这种坑农害农事件,民行检察应该可以做点什么”。时任睢宁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的李春富在新闻媒体上发现了该事件后,积极联系农业局,引导农业部门做好鉴定,并带领民行科全体干警跟随鉴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对涉案农户评估损失。经过大量的鉴定评估工作,最终统计睢宁县境内共有8个乡镇,326户农民1600余亩小麦受害,损失达36余万元。

  睢宁县检察院最终决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326户农民追讨损失。2010年,睢宁县检察院率先在徐州市探索开展大规模的支持起诉工作,成为了该市第一个“吃螃蟹”的基层院。

  “支持起诉不能仅仅向法院发份支持起诉意见书就行,我们想为受害农户做得更多些,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现任民行科科长丁义林接过接力棒,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为农户免费代理,建议法院缓收诉讼费、移送犯罪线索,通过刑事、民事合力的方式将赔偿款落实到位。2013年公安机关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2014年涉案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2014年12月,326户受害农户领到赔偿款;2015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睢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耗时四年,我们让农民朋友等得太久,但是终归没让他们失望。这几年我们院一直努力做强做大支持起诉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为弱势群体撑腰。”睢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沈淬坚定地说。

  (文中涉案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