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女检察官爱洒“小雨滴”

27.11.2015  02:22

   有这样一群人,她们总为别人家的孩子牵肠挂肚,总是为他人的进步由衷高兴。她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她们坚信爱能创造美好未来。

  她们就是睢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女检察官。

   “熊孩子”考上大学

  2013年4月,未检科受理了一起抢劫案,王某等4人均系某校的高二学生。他们平时表现良好,却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抢劫。案发后,他们后悔不迭,主动对被害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并获得了谅解。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全案后,认为可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遂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附设1年考察期。

  四个孩子是喜忧参半。王某忧心忡忡地说,“我好怕同学、老师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成为别人眼中的‘罪犯’。

  了解这一情况后,未检科及时联合共青团、社工组织、学校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和考察帮教。“我们还邀请他们加入QQ群及微信,提供零距离的疏导帮助。”一社会志愿者介绍。

  四个孩子的心态慢慢恢复,认真履行了各项义务,还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赢得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许。考察期满后,该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封存其犯罪纪录。

  2014年8月,3人考上了大学,1人成为了厨师。

  2013年以来,该院不批准逮捕17人、不起诉21人,其中7人考取大学。制定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教育回访帮教制度》被最高检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