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院:专项预防“庸官犯罪”

22.10.2014  14:04

  身为工商分局局长,接到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线索后仅象征性的罚款了事,致使“黑作坊”加工的病死畜禽肉制品源源不断流入市场。这个“庸官”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岩以这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庸官犯罪”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给该县交通局参加预防渎职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100余名工作人员敲了一记警钟。“别以为只有贪污受贿是犯罪,公职人员混日子同样也有可能触犯刑律。重大责任事故、食品安全事件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事件背后,往往有渎职行为。”张岩语重心长地说。

  今年5月初,该院决定在全县开展预防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各行政部门开展渎职犯罪预防。该院预防科只有3个人,单靠检察机关的力量难免薄弱。因此,活动一开始,该院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与睢宁县法制办合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资格认定中实施廉洁审查的通知》,每个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法制办的廉洁审查,不能通过年审的,将取消执法资格。廉洁审查成了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头上的一道“金箍儿”。

  8月5日,该院编纂的“掌上警示教育基地”——《“预防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宝典》新鲜出炉。“预防宝典”有一张关于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的光盘、一本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读本、一份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的指导手册。

  这个兼具“警钟”、“高压线”与“探雷器”作用的“宝典”,“”到了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案头。在“预防宝典”的启示下,该县国土局制定出台了《睢宁县国土资源局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问责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该县地税局探索实行基层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大行政执法权力网上公开透明力度,接受各方监督……

  截至目前,专项活动已经开展了4个多月,该院检察长沈淬与4名副检察长分别走进全县44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该院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0余次;帮助各单位开展犯罪风险点排查,共梳理排查出职务犯罪风险点503个,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