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四项机制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4.12.2016  00:40

今年以来,睢宁县司法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目标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四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截至目前,该县刑释解矫人员衔接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 

一是严格落实无缝衔接机制。 建立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机制,确保做到“五个及时”:1、接管及时。自收到监所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立即告知原籍地司法所及回归人员亲属前往监所交接;2、建档及时。刑释人员回归后,第一时间通知各司法所做好街接工作,并及时建立档案;3、家访及时。刑释人员回归后,及时到其家中做好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了解其思想动态和个人想法;4、签订帮教协议及时。刑释人员回籍后,乡镇司法所及时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做到帮教及时、服务到位;5、法治教育及时。帮教组织对回归人员上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机制。 组织各司法所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对辖区内的刑释解矫人员进行一次大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三个确保:确保辖区不漏单位,确保村居不漏住户,确保住户不漏个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下落不明的人员进行查找和登记,掌握去向;对重点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法轮功人员、“三无”人员)明确帮教责任人,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就业帮扶机制。 坚持以就业防脱管为主线,努力为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主动协调民政、社保、村居等部门,努力为“三无”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解决住房、土地、就业等问题。

四是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指导各司法所将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从源头掌握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在其刑满释放前与监所进行沟通实施帮教。同时,加强与公安、村居等帮教成员单位联系,准确掌握刑释解矫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时调整管控措施,避免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