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着力构建旅游业融资担保体系

03.06.2015  10:16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解决旅游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省财政厅会同省旅游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旅游也融资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构建旅游业融资担保体系和融资担保项目推荐进行了明确。

  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和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完整的旅游业融资担保体系。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推荐符合旅游产业规划和政策导向且需求合理的融资担保项目。省财政厅从2015年起3至5年时间内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旅游担保业务风险代偿准备金”,以增强担保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同时对担保公司提供的符合条件的旅游担保项目以及各家银行机构为旅游企业提供的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分别纳入省财政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及贷款增长奖励范围,推动旅游产业担保融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省信用担保公司对旅游业融资担保项目实行优惠费率,最高不超过1.5%。同时成立旅游产业担保事业部,专门承接旅游融资担保项目业务,力争2015年实现旅游业担保规模超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