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着力强化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

04.03.2017  02: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条例》,根据《江苏省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苏统〔2016〕29号)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8号)的要求,更有效整合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发挥好执法人才的骨干作用,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圆满落实。近日,南京市统计局全面调整、充实了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

统计执法骨干由市局法规处和各专业处室具有一定统计执法经历的在职在岗统计人员、各区局从事统计执法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统计执法技能和较强责任心的执法人员为基础组成。经市局各处室和各区局推荐,市局按照《关于调整充实南京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的通知》(宁统办字〔2017〕10号)的规定的入选条件和标准进行严格审定,最终确定了90名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占全市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的28.9%。下一步将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在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中随机选取统计执法人员完成全市重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参加全市统计督查和统计监审工作,完成上级统计局转交、督办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任务。

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是培养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储备统计执法后备力量,推动全市统计系统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的组织保障和长效机制,对于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加快推进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具有重要意义。(拟稿人:陈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