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着力健全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

24.08.2017  11:02

      泰州市民政局坚持需求导向、项目运作、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推进社区和社会组织功能提升,融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优势资源,深化“三社联动”,形成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明显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为核心,继续推进基层治理力量整合和社区“微治理”项目。一方面,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社区网格为基础,按照人员精干、减负增效的工作要求,形成“1+N”的“一长多员”“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人员结构体系,实现基层力量资源融通的“责权利”统一。另一方面,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工作者大走访,全面掌握社区“微社情”;在此基础上,实施社区“微整治”项目,重点解决一批社区设施少、停车难、环境差、秩序乱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微权”。在全市开展规范“微权”行动,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行水平。实施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全面梳理基层岗位职权,重点推行村级事务“清单管理”,建立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范围清单三张清单。实施村务公开阳光行动。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通过拓宽村务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提升村务监督实效。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监委工作规则,建立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等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贯彻落实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意见,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建设,年内推动10个以上建成运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开展公益创投招投、财政性资金扶持公益项目等。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各项业务网上办理,认真做好慈善组织成立登记、认定等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